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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擦亮“信用广州”城市品牌 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05-18|

  
 5月12日,15届109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广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可持续化信用工作机制,目标用2到3年时间,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不少于20个行业领域,打造3个信用创新示范区,力争全市“信易贷”融资规模超过5000亿元,打造“信用广州”城市品牌。《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有助于全面加强广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目标: 2到3年形成超10个示范性信用创新应用场景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广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可持续化信用工作机制,目标用2到3年时间,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不少于20个行业领域,形成不少10个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信用创新应用场景,培育2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打造3个信用创新示范区,力争全市“信易贷”融资规模超过5000亿元,打造“信用广州”城市品牌。

  《实施意见》围绕落实国家省信用工作任务、服务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打造“信用广州”城市品牌,从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信用支持实体经济功能、以信用建设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着力打造“信用广州”城市品牌、强化信用信息支撑保障功能、完善信用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六个方面提出了20项工作任务、60条具体工作措施。

  创新:提出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创新提出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明确在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建设的29个细分领域建立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并顺应新经济形势,提出在网约车、电商平台、互联网居住等6个平台经济分领域探索开展信用监管。事前,强化落实信用承诺制,以承诺推进减材料、缩环节、强约束。事中,突出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事后,强调加强践诺情况检查,加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同时,注重对市场主体的权益保障,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在深化信用支持实体经济功能方面,《实施意见》突出信用服务支持功能。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社会经济秩序全面恢复的形势,重点围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聚焦信用便企惠民,坚持“短期见成效,长期建机制”,提出大力推动“信易贷”工作、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开设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加强政府机构履职履约、强化司法信息公开等若干措施,助力复工复产达产。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重点打造“信用广州”城市品牌。总结广州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成效,在2019年《高水平推进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打造全国领先的信用应用场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树立4个具全国示范效应的信用应用场景样板、集中打造3个信用试点示范区域,充分发挥信用工作排头兵的示范带动作用,借助主流媒体力量,不断扩大“信用广州”品牌影响力,为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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