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来源: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阜阳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阜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我局将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复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立即排查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信用评价标准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阜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二、核查方式

通过阜阳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阜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评分内容和计分标准,对企业上报的信用加分项、支撑材料进行逐项核查。

三、核查阶段

1.各县(市)区自查

2023年8月31日至9月6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属地企业开展信用加分自查,按照《阜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评分内容和计分标准挤干水分,对发现的异常加分情况和违规加分项及时纠正,杜绝不按评分标准违规加分等行为,形成自查报告。

2.市级集中核查

我局将于9月7日起对全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审核工作进行全面复核,逐项检查支撑材料合规情况,对问题严重的企业直接撤销违规得分,予以通报,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奖项,资质动态核查。对审核工作不规范、问题严重、自查整治不力的地区予以约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其他要求

1.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立即排查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信用评价标准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市公管局《关于暂停房建市政领域信用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协助配合做好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排查情况,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即日起同步统一暂停信用评价的受理审核工作。

2.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9月6日前向市建管处发展科报送自查工作总结及撤销企业加分明细。联系电话:2161652 邮箱:sck1720@126.com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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