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黑环办〔2017〕263号)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列入环境信用评价名单中的69家企业上一年度环境信用状况进行了初评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现将最终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6日
为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黑环办〔2017〕263号)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列入环境信用评价名单中的69家企业上一年度环境信用状况进行了初评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现将最终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