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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丰台区科普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来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科普支撑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相关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新引领、共享发展”的方针,创新科普工作机制,推进科普设施建设,开展特色科普活动,拓展科技传播渠道,增强科技成果科普化能力,积极调动丰台区丰富的科技、教育、文化资源参与科普工作,切实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助力丰台区倍增追赶合作发展。现启动2023年科普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1日。

  二、申报方式

  2023年6月11日17点前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xjzhk@mail.bjft.gov.cn,逾期不予受理。待申报书电子版审核通过后,报送申报材料一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月16日前报送至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

  三、征集类别

  本年度征集项目共四类,包括科普能力提升项目、特色科普活动项目、科学探索实验室建设、科普展厅建设(科普示范街区)项目。重点支持特色科普活动类项目。

  四、征集方向

  1、申报单位要结合当前国家开展的创建活动,各时期特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国民营养健康知识等热点主题,积极策划特色科普活动。

  2、鼓励建设面向科学普及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发挥区域传统产业应用示范,包括科技数字资源管理、智能创作、设计制作一站式服务、搭建科普公共宣传平台,促进科技和文化融合成果在科学普及中的转化,提升行业科普公益服务力。

  3、围绕中国传统文化,打造特色科普示范街区,提升区域科学素质水平,推动AI、5G+8K、VR/AR/MR/XR等适用技术创新应用,形成可视化呈现、互动性传播、沉浸式体验新场景,促进传统科技文化创新传承。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在丰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地方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

  2、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经营和信用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完成项目必须的人才团队、技术设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具有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的能力。

  4、申报单位须承诺申报项目创作出版及开发中均无知识产权、版权等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

  5、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6、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按照申请的科普项目经费匹配一定比例的自筹经费,不低于1:1的匹配数额。

  7、自项目启动之日起,须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和内容。

  8、每家单位限申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或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北京)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月云、王立臣

  联系电话:83656384

  报送地址: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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