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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社保8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取消11种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1-06-18|来源:中国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6月15日,海南省社保中心举行告知承诺制通气会,海南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出8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涉及14种证明材料,同时直接取消12个事项的11种证明材料,进一步解决困扰企业和民众的“要办事先开证明”问题,让民众“少跑腿”或者“零跑腿”。

  8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实行告知承诺的8个事项分别是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异地就医住院散单报销申请、在职死亡丧抚金和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离退休人员死亡丧抚金和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涉及的证明材料有14种。

  申请人在办理上述8个事项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如果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则按照业务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申请人选择承诺方式办理的,海南省社保中心将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效力、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即可办理业务。但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经办机构对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骗取社保医保待遇等情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取消12个事项的11种证明材料

  海南省社保中心介绍,自2021年6月15日起,取消参保单位注销等12项社保医保业务涉及的11类证明材料,涉及的事项包括参保单位注销、离退休人员信息维护、退费申请、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住院散单报销、生育医疗费支付等。

  据悉,社保部门取消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量:一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就可以直接获取;二是通过其他材料就可以印证。为了减轻民众负担,这次同步直接予以取消。

  “‘一纸承诺’替代‘一纸证明’,这项改革看似动静不大,实则破立并举,让群众更方便的同时,倒逼经办机构改革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海南省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工作人员经办业务坐等查证明,一劳永逸,跑腿的事让群众去干,有时开一纸证明要跑几个地方,跑几次都不一定能办成。改革后,群众以信用做保证,一纸承诺就可办事,而经办机构则要履行职责,开展事中事后核查。

  据介绍,为确保此次改革“既放得开又管得住”,确保社保医保基金安全,海南省社保部门制定了事中事后核查办法。一是分类确定核查措施。针对不同的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不同的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等。二是打通数据壁垒,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的核查比对。利用全省数据共享平台等,建立系统核查比对规则,主动识别告知承诺书填报的关键信息与系统数据不一致或存疑的信息。三是定期抽查。根据业务需要和实际业务量情况,按照不同比例,通过发函协查、电话问询、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抽查。四是对不实承诺依法处理。对在核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申请人存在承诺不实、骗取社保医保待遇等情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或者移交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不实承诺人还将被列入社保医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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