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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将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奇葩证明”有望得到规避

发布时间:2021-06-01|来源:中国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今天,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日前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都市将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

  七大类型信用承诺适用于办事场景

  《通知》明确两类事项,一类是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达到办理条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政务服务事项;另一类是各类法人、自然人根据需要或主动作出的承诺事项。

  具体到办事场景中,信用承诺也分为七大类型,包括政务信用承诺、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型承诺、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信用修复承诺等。

  譬如,政务服务事项中常涉及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和容缺受理型承诺。前者是当服务对象申请并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后,行政机关视同其具备受理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后,作出办理决定,以事中事后监管替代部分或全部事前审查的行政审批事项。后者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基本法定条件,但次要申请材料暂时缺少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申请人签署书面承诺限期补齐,行政审批部门先予接收材料并进行审查。

  “奇葩证明”也有望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来规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目前,四川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包括19个部门的148项事项,涉及亲属关系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明、职称证明等多种类型的证明。

  承诺履约情况将记入信用记录作为监管依据

  《通知》明确,各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在办理行政事项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对违诺者,在办理行政事项或服务过程中,不再给予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

  同时,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及各区(市)县、各级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应依法依规提供信用承诺及践诺情况信息查询服务。对违诺者,各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分级分类管理中相应地给予减分或降等,同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和抽查频次。

  此外,《通知》明确将信用承诺执行情况作为享受扶持政策(包括专项资金扶持或补贴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将信用承诺执行情况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

  “部分承诺类型已在各行各业开展,此次成都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是为更好统筹相关机制,一方面依托信用共享平台归集信用承诺相关数据,另一方面也为推动各部门更好深化下去,”市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将有效衔接行政审批制度及“证照分离”改革,简化各项行政许可或公共服务等事项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也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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