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邹某与肖某因银行借款引发追偿权纠纷,2010年肖某以邹某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之后肖某未如期归还贷款及利息,无奈之下,邹某代为向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来,经邹某多次催讨未果而成讼。判决生效后,肖某仍不归还,人去向不明,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多次查控系统网上查询、网下查找,也未发现肖某的行踪和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当日上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将肖某堵在家,刚开始,肖某不开门,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经过执行人员在门外的喊话,耐心劝说,肖某终于将门打开,表示愿意还款,但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来。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最终肖某与邹达成和解,肖某当场给付5000元,余款分期履行。至此,案件得以顺利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