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 案情回顾
portant;">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与被执行人系朋友关系,被执行人称急需用钱,多次向当事人借款。当事人出于帮忙之心,借钱给被执行人周转。借款长达六年未还,当事人多次要求被执行人清偿借款本息,被执行人皆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偿还,故当事人诉至该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人欠款17万元及利息。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
portant;"> 执行过程
portant;">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不愿意配合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工作较为特殊,系某公司出租车司机,某天该院执行干警刘波清晨五点就来到被执行人的工作地点,想要趁其上下班交接之时找他,由于迟迟未能等到被执行人,在此之后又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和公司,先后找到其父亲、兄弟姐妹、同事等人进行释法说理,希望他们可以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经过刘波几天坚持不懈的努力,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来到该院缴纳部分执行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分期分批将欠款本金及利息偿还给当事人。
portant;"> 案件能够顺利和解,离不开执行干警不舍不弃、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攻坚精神。刘波是浉河区法院执行局中普通的一员,执行局还有很多像他这样的干警,风雨无阻奔波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默默无悔付出,只为加速案件执结,捍卫司法正义。他们用心为人民群众着想,用实际行动令人民群众满意,不负“解决执行难”的使命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