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水平,营造诚实、守信、公平、自律的信用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乌兰察布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lcbsyfzsb@126.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致远街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1016室,邮编:012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实施方案》意见”。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2月6日—2月21日。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