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根据《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京交法发〔2021〕15号)的要求,结合行业监管工作实际,市交通委对《北京市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机动车维修部分)》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angjingxiang@jt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市交通委机动车维修管理处(邮政编码100073),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北京市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机动车维修部分)》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电话:010-57070546
4.传真:010-57070548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