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建发〔2023〕1号),在企业自行申报、县区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我局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首次评价结果(对应系统2023年度第三批)予以公布。本次评价结果有效期至下次结果公布。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根据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建发〔2023〕1号),在企业自行申报、县区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我局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首次评价结果(对应系统2023年度第三批)予以公布。本次评价结果有效期至下次结果公布。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