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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7|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推进本市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北京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和《北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0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调查处(邮政编码:1011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inyong1319@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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