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长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始终以构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采取多形式、多举措切实提高干部群众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营造诚实守信、诚信自律的良好社会风气。
一、强化全民诚信教育,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加强诚信教育,强化信用意识,将诚信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集中声势,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地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的思想和意识,增强人们的信用理念,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文化中的信用道德资源,深入、持久地在干部群众中进行道德思想、道德信念、道德规范的教育,大力宣传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依法办案、检务公开,积极服务诚信体系建设。依托刑事检察办案,持续加大对各类犯罪的预防和惩处力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化从严执行“三个规定”,规范司法廉洁性。院党组切实担负起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记录报告责任传导下去;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填报工作的重大意义,打破思想误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好填报工作。积极组织学习,进一步明确填报要求、填报主体、填报对象、填报内容、填报程序、保密措施和工作纪律,认真做好“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工作;严格落实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月报告制度;对记录报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报情况开展督察检查,对迟报、漏报、瞒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下一步,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将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深入融合,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加强氛围宣传,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覆盖抓诚信建设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司法公信方面的诚信建设新举措,不断推动天长市检察院信用体系建设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