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不少欠款人赖账,躲猫猫,逃避责任,主要是抱有侥幸心理,对于法院的判决不主动履行。司法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执行措施,是督促和震慑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利器。
近日,杭锦后旗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多次催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未果,遂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申请偿还全部欠款。
被执行人闫某某于2020年购买某公司花炮后一直欠花炮款,该公司通过诉讼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经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该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被执行人在履行了第一笔案款后,不再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言而无信,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再次找到被执行人,经过批评教育后,被执行人当场给付了部分案款,剩余部分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家属作为担保人再次重新达成和解协议分期给付。到了再次给付案款期限,被执行人再次失约。依据相关规定,法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攻破防线,主动履行
在医院例行体检时,被执行人家属看到不再有迂回的机会,主动筹措案款,将所欠花炮款偿还,赶往医院将给申请人支付案款记录提交给执行干警。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杭锦后旗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当场履行,以规范文明的司法活动助推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