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侦查活动,提升侦查监督质效,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在与公安机关建立“双向派驻”协作机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平时定期培训、战时携手办案”的检察侦查新模式,着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助力侦查监督协作与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
一是培育“平战结合”办案团队。
在平时,以同堂培训的方式打破公检“孤军作战”的壁垒,促成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统一适用法律标准,以培养引导侦查、沟通会商等需求,建立业务骨干力量,有效提升案件质效。今年以来,本院邀请了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胡志元等专家,为公、检、法、律四家单位业务骨干讲解普通刑事案件中常见证据审查问题等内容,并在年初制定了《精兵培育计划》,搭建平台,组织“系统内”培训、同堂培训,培养全能型人才;战时,精挑公检两家业务骨干,为后续案件补充侦查、调查取证、审讯突破组建核心办案团队,从源头上为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供“新动力”,凝聚“新能量”。

二是组建“集约高效”办案体系。
在平时,通过派驻在“侦协办”的办案组摸排案件线索,制定《线索移送协作办法》,建立摸排案件台账,对发现的案件可监督线索及案件中关联的相关情况,公检定期分析研判,研判后移送成案。战时,公检两家紧密配合,针对摸排的线索以及疑难复杂案件召开联席会,共同探讨案件证据收集、符合立、撤案条件、以及是否报请逮捕的建议。此举措从源头上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程序空转”,也为搭建轻微刑案件办理“快车道”,实现简案速办、难案精办提供了更强有力的办案力量。
三是构建“三项机制”闭环监督。
在平时,公检双方召开联席会议,探索构建以直诉案件诉前审查、批捕案件跟踪监督、清单式证据指引三项机制,听取办案人员意见建议,开展梳理总结,两家分别提出优化机制构建的举措,进一步提升侦协办机制运行质效提供保障。战时,以构建成的三项协作机制为核心,落实在引导侦查、案件分流、增质增效,推动直诉案件繁简分流、批捕后案件长期搁置、证据收集无头绪的实质性问题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