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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承诺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发布时间:2025-01-14|来源: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呼和浩特市在全区首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再提速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有序环境,完善承诺制审批体系,营造便民利企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按照国家、自治区工改工作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制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公示的通知》,创新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方式,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构建以诚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大幅提升了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重要要件,此要件的审查用时较长,致使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较慢,影响项目的开工建设。为解决施工许可阶段的突出问题,我市吸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在统筹各部门意见后,选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承诺制改革的事项,对工改系统进行升级,探索将工改系统与“信用呼和浩特”系统对接,试行开展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公示工作。

建设单位如采用承诺制申请办理房屋建筑“一般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应在承诺期限内在工改系统补充上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部门确认后,完成承诺事项的闭合。如超期未完成承诺事项的,工改系统将在超期后第7个工作日,将建设单位不履行承诺的信息自动推送至“信用呼和浩特”进行公示,不履行承诺的信息在“信用呼和浩特”的公示期限为3个月。为鼓励建设单位守约践诺,经审批主管部门确认承诺事项履约完成后,公示信息可提前修复撤下。公示期过后,对仍未履约的建设单位,工改系统将直接锁定并暂停该项目所有后续审批手续办理,推动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为建设单位提供了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容缺后补材料的选择,平均为企业抢抓约一个月的施工工期,让企业充分享受到“减证便民”的政策红利,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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