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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构建信用监管五项机制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02|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将实施信用提升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区开展信用提升行动的通知》《加大信用服务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快构建信用监管五项机制,加大信用服务力度,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取得初步成效。

实施守信企业正面激励机制。一是支持信用良好的企业参与国家和自治区专利奖、政府质量奖、“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的培育和申报,提升市场竞争力。二是扩大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的对接,为“信易贷”平台提供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享受金融扶持等政策提供支撑。三是对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在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抽查中,对近两年已被抽查且未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当年不再组织抽查。

推行包容审慎的失信惩戒机制。一是实行轻微差错免列异、列严。企业公示信息存在轻微差异、有证据足以证明企业没有主观过错的情形,经提醒指导,及时改正的,实行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失联企业通过行政约谈、行政提示等方式,指导企业完成变更登记,暂缓列异、列严。二是编制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严格控制惩戒内容,做到“清单之外无惩戒”。准确界定信用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认定范围,按照过惩相当原则,确定联合惩戒事项。三是将信用约束重心从侧重事后列异、列严,向侧重事前教育引导、树立诚信意识与事后列异、列严相结合转变。强化行政指导,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避免信用受损程度升级。

建立基于信用风险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机制。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依托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辖区42万户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二是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首次实现对信用风险等级较低的A、B类企业抽查比例降至1%和3%。2022年关联信用风险累计发起抽查任务640项,A、B、C、D类企业的问题发现率分别达到8.4%、10.77%、20%、33.3%。三是建成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信用风险分类专业模型,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赋能重点领域监管。

探索建立信用共治共享机制。一是开发建成“丝路有信”新疆企业信用码系统1.0版,打造市场主体“一企一码”,便捷消费者现场实时查询经营户基本信息、信用状况、自律承诺、公众消费评价等信息,让消费者明白消费、自主评价、参与监管,逐步形成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二是开展“守法诚信”宣传月活动,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提高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认知度,带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三是将实施信用提升行动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查考评,发挥督查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信用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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