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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以信用监管“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

发布时间:2023-03-02|来源:人民日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招远市始终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署,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以信息数据为基础、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信息共享、分级分类和精准智能监管为手段,由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协同共治,不断提升现代社会治理和信用管理水平。

  自工作开展以来,招远市逐步完善信用信息产生、归集、共享、公开、评价、应用和修复的全过程,将信用元素贯穿市场主体生命全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环节的全程信用监管。突出强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的作用,充分运用征信、评信、用信等信用管理方法和工具,大幅提升失信成本,让监管“长出牙齿”。

  同时,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和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等为参考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下一步,招远市将继续搭建并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监管”和精准监管、智能监管,实现多部门联动的协同监管,注重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不断促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信用监管,为招远市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信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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