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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将暂停部分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发布时间:2025-04-28|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讯(记者于吉)近日,市社保局发布重要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防范违规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发生,自2025年4月起,将对超过认证周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132名人员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据悉,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12个月,在此周期内,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至少需完成一次认证,否则将面临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

对于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可通过“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吉林掌上社保App等便捷方式进行手机自助认证。完成认证后,次月将续发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无需本人前往社保局业务窗口现场办理,极大简化了流程,方便群众。

此外,若享受待遇人员已死亡,家属需携带死亡证明原件、火化(土葬)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死者领取养老待遇的银行卡,前往各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或长春市社保局业务窗口办理一次性待遇结算手续。

初审:何丽君 复审:耿明哲 终审:王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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