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完善投资者司法保护机制,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长春中院”)于去年正式揭牌成立“投资者教育基地”,标志着“基地+平台”投资者保护综合系统的正式投入运行,进一步擦亮了营商环境的法治底色。
据了解,长春中院一直致力于贯彻落实《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及市场经营主体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为推进投资者教育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中小投资者的法律意识。长春中院与吉林省证监局多次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法律知识教育,并定期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内关于证券、公司纠纷的典型案例和系列问答。”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庭法官助理张新宇接受采访时表示,长春中院成立了“投资者教育基地”,“投资者司法保护综合平台”同步上线。作为吉林省内首家设立在法院的投资者教育基地和东北首个投资者司法保护平台,将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
记者从长春中院获悉,投教平台集聚了知名金融专家学者、专业机构及行业媒体等多方力量,提供精准、多元、权威的宏观经济分析、法律视角解读、金融投资知识等内容。不仅满足投资者保护教育的需求,还降低了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时间成本。
“长春中院建立投建基地和司法保护综合平台,是优化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创新举措,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营造了更加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张新宇说。
平台成立以来,长春中院已开展特色投教活动6期,吸引了900余名省内外中小投资者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