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分行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文明办发布《关于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要求和任务,进一步发挥信用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助力乡村振兴。
01建立“多部门”协同治理框架
明确由市人行牵头,组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小组定期召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负责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指导乐清营业管理部做好特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文明办将弘扬诚信文化、营造崇尚诚信的良好氛围纳入全国文明村镇创建主要内容,将“三信”评定创建与文明村镇创建相结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联农、兴业、共富”“带头人”、农业产业链龙头企业、规范性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各涉农金融机构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积极创新创效,并确认具体责任人和联络人,由联络人负责联系、对接各项事宜。
02夯实“建评用”闭环运行机制
一是持续推进建档工作,在入村入户、派驻专员等传统线下信息采集形式基础上,大力发展移动端自主申报、后台审核模式,推动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应建尽建”“应更尽更”,实现到2026年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覆盖率达95%,建档电子化率达100%;深挖建档指标深度,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指标库,特别是产销、成本、盈利及风险状况等征信替代数据。
二是不断完善信用评定机制。结合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现到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率80%,信用村信用户比例大于90%。按“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思路,构建以行业、产品等评价维度的特色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深化涉农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依托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机构间信用评价结果共享;发挥平台培育池功能,主动对接规范性农民合作社融资需求。数字普惠金融在省市级信用村、省市级信用乡(镇、街道)得到有效普及,基本实现线上全流程办理,做到“无感授信”“一次不用跑”。
03创新“点链群”合作增信体系
一是提升“点型”融资服务质效。聚焦“联农、兴业、共富”“带头人”,推广“新农速贷”“技能共富贷”,建立现代“新农人”服务新生态。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圈舍等动产融资业务。引入农业政策性保险,与融担、再担保险机构合作,健全风险补偿奖补机制。
二是探索“链型”合作融资模式。聚焦“一县一链”发展,挖掘本土优质特色产业链,开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基地”等多元一体化合作机制,推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账款确权,创新特色产业链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三是发挥“群型”增信效应。持续深化信用评定结果应用,扩大农业信贷支持范围,按照“一产业一体系”,推进“绿色信用体系”“海洋信用体系”等特色信用体系的创建与应用。依据村镇或园区内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开展整村(园)评价,推动整村(园)授信。全国文明村镇、省市级信用村、省市级信用乡(镇、街道)所在区域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贷款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