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扣“公平与效率”主题,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做实做细企业诉求受理、司法服务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善意执法,构建涉企服务“快车道”
日前,中卫中院在审理贵州某食品公司与上海某管理公司的种苗款上诉纠纷中,法官考虑到不仅要引“凰”入卫,还要扶持外地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于是多次通过电话释法明理、陈述利弊得失,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为双方后期合作留下发展空间。
在审理涉企案件中,中卫中院充分运用交叉办理、提级办理、异地办理、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便捷方式,积极推动各类合同纠纷实质性化解,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在审理上诉人某灰石矿与上诉人张某某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法官发现当事人均系民营企业家,因原告主体资格问题双方发生严重分歧,遂耐心地为双方答疑解惑,并多次组织调解。同时,提供“引入刘某夫妻作为诉讼主体”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案件的最优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诉讼程序空转,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执行有温度,让企业有出路
在执行宁夏某建筑公司与内蒙古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中卫中院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查明内蒙古某公司在当地具有较大市场发展潜力,若强制执行将导致企业陷入经营困难,甚至破产的边缘。于是,执行法官积极与当地政府联动,多次共同组织涉执各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3.45亿元的执行和解协议。随后,宁夏某建筑公司同意解除账户冻结,对被执行企业的土地、厂房进行“活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偿还部分欠款。一个月后,内蒙古某公司按约先行支付1亿元欠款,剩余2.45亿元分10个月支付完毕。
执法办案过程中,中卫中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于有市场发展潜力和挽救价值的企业,依法审慎、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在不影响债权实现的前提下,进行“放水养鱼”挽救式执行,让企业喘喘气、缓缓劲,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为民营企业缓解执行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真正做到“让执行有温度,让企业有出路”。
中卫中院副院长张广平表示,该院将积极回应企业多元司法需求,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着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司法服务之中,让市场主体“活起来”,通过为涉执企业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情,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