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提升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营造健康、透明的医疗环境。近日,市卫健局开展了《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活动,倡导全体机关干部充分发挥诚信表率作用,将诚信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履行义务、勤政务实、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学习《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强调诚信执业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相关投诉和建议的受理程序,切实保障患者权益。
未来,市卫健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信用知识普及活动,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医疗服务。
初审:庄红心 复审:许元丽 终审:毕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