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全县法院贯彻“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工作理念,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取得实效,该院行政庭获评“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一是“严格甄别+层层提速”坚持规范运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救助委员会,严格执行《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文件。对照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明确救助范围、金额,实现司法救助从行政审批模式向司法案件办理模式转变。前置材料审查,优化内部审批流程,缩短审批用时,救助金发放周期最短用时2天。2022年以来,共为23人发放示范法救助金27.75万元。
二是“司法救助+因案施策”疏解群众难题。用好“司法救助+执行和解”模式,对9件涉建卡贫困户、未成年人抚养等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13万元,促推案结事了。坚持“司法救助+息诉罢访”,运用司法救助化解信访积案,在一起财产损害纠纷引发的信访案件中,对信访人彭某申请司法救助25000元,力促息诉罢访。用活“司法救助+协调联动”模式,强化与公安、检察、妇联等沟通协作,为5名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2.95万元,护航“树苗”成长。
三是“主动救助+后续回访”延续司法温情。探索开展“主动式”救助,在诉讼服务窗口张贴司法救助温馨提示,在案件办理中注重摸排线索,通过法治宣传拓宽司法救助政策社会知晓度,多举措引导17名当事人提起司法救助。建立司法救助跟踪回访机制,持续关注救助对象生活现状,协调属地解决生活困难,做好救助“后半篇文章”,让司法救助持续“保温”。2022年以来,对决定给予救助的申请人均进行了跟踪回访,回访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