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中午,名山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罗某电话,罗某称经过多方打听,发现失踪两年之久的顾某踪迹,希望法院尽快赶赴绵阳市盐亭县控制顾某,将案件执行到位。
2019年3月,罗某与顾某通过口头协议约定,由罗某的施工班组承揽打桩工程。施工后,顾某欠19万元工程款未支付。罗某起诉后,名山区法院判决顾某给付罗某劳务费1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顾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罗某于2022年3月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未找到被执行人顾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方寻找顾某下落无果,罗某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顾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最终,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1月14日,申请人罗某提供被执行人顾某下落线索后,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及时通过“执行110”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协助将被执行人顾某暂时控制在盐亭县法院,庚即安排执行干警一行五人赶赴盐亭县。经过四个小时,于晚上19时许到达盐亭县法院。
到达盐亭县法院后,执行干警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起初,双方矛盾冲突较大,情绪激动。执行干警安抚罗某情绪的同时,依法向被执行人顾某释明躲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并表明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陈情利弊,顾某不再躲避执行,表示愿意和解并协商履行方案。当晚21时许,顾某将欠款5万元转账至罗某账户,并承诺之后每季度向罗某还款3万元,直至案款清偿为止。申请人罗某和被执行人顾某均表示对执行过程和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至此,该起陷入僵局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年关将至,“雅州利剑”专项执行活动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此次成功异地执行,是名山区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执”理念、聚力执行攻坚的生动写照。下一步,名山区法院将不断深化执行协作与信息共享,以更加高效有力的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