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纳税信用与补充抵押、担保增信相结合,开展“纳税信用+”信贷业务,将B级以上(含B级)民营企业纳税人列入支持对象,对资质条件好的民营企业,放开“税融通”额度5倍上限限制,力争每年“税融通”累计投放额超过百亿元。
据悉,安徽省将发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用,扩大征信系统信息覆盖面,同时鼓励发展市场化征信公司,解决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金融机构高效识别优质小微企业,从而扩大民营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
发布时间:2020-01-16|
安徽省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纳税信用与补充抵押、担保增信相结合,开展“纳税信用+”信贷业务,将B级以上(含B级)民营企业纳税人列入支持对象,对资质条件好的民营企业,放开“税融通”额度5倍上限限制,力争每年“税融通”累计投放额超过百亿元。
据悉,安徽省将发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用,扩大征信系统信息覆盖面,同时鼓励发展市场化征信公司,解决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助力金融机构高效识别优质小微企业,从而扩大民营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