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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晶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更上一层楼

发布时间:2019-12-13|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规划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在这期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诚信意识普遍提高,失信行为受到了震慑。“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必须付出成本”,这些已经在社会上得到广泛宣传。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公开取得初步成效,信用报告在社会上开始广泛应用。社会信用环境正在开始改善,社会信用秩序与信用规则正在逐步建立。应该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1.0时期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了历史使命。2020年即将到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即将迈入新阶段,进入2.0时代。新阶段、新起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方向和目标应该是什么呢?我认为,回答这个问题应该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认识。

  信用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新要素

  确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方向和目标必须遵循信用活动的基本规律和市场大势,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信用与房子一样,是能够带来价值的价值,是我们的财富,是我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本。只不过,信用与房子作为资本,其存在形态和价值决定机制不同。信用资本形态是抽象的,信用资本的价值是由社会信任关系决定和赋予的。对于房子,如何拿地开发、登记过户、定价交易、宏观调控,我们从改革开放初期对房地产活动特点与市场规律基本不懂到逐渐建立起一套管理体系,历经风雨,坎坷40年。同样,对于信用资本,我们更加陌生,并且还没有意识到要寻找和建立起一套管理体系。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0阶段在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就,主要是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很多部门和省市在这个方面做得很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很多部委、地方的信用信息平台已基本完成初期建设,以此为基础,对失信行为的惩戒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性作用,“失信将受到限制”成为社会普遍认知。但是,这只是信用建设的初级阶段,信息平台搭建起来了,信息记录了,然后呢?记录信息的目的是什么呢?惩戒不良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们把这些信息记录、整合、共享、公开以后干什么?我认为,让信用真正成为资本的一部分,像房子一样可以换来应有的价值,这是2.0阶段的工作重点,现在就应该谋划。如果2.0阶段还是信用信息整合和失信威慑,那我们的信用建设基本上还是原地踏步。未来信用建设的重点应该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资源配置方式,目标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和谐互信的社会治理与营商环境。

  信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仅是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而是要让所有的人凭着自己的信用获得社会资源和发展机会,信用好的人资源和机会就多,信用不好的人就不能获得稀缺的资源和难得的机会。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建立一套能够客观合理记录和报告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多元评估与量化市场主体信用价值、社会各界自主按市场主体信用价值高低公平分配社会资源的管理体系。通过这套管理体系进一步实现守信者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与机会,获得更好的发展;失信者受到限制与约束,但可以通过信用修复找回信任,逐渐重新积累信用资本。每个市场主体都自觉维护自己的信用资本价值,维护社会信任关系,整个社会崇尚信用并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良好环境。

  这套管理体系应该包括什么呢?一切能够带来价值的资本价值都可以转化为可交易的资产价值,这套管理体系的内容可参照资产管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的重点任务是建设五个子体系。第一是信用资产所有权的确立与确认体系。这是进入市场的第一步,是合理合法进行交易的基础和起点,如果所有权是混乱的、不清晰的,那么交易一定也是混乱的,甚至可能会是掠夺的、侵害的。第二是登记、记录与报告体系。有清晰的产权,同时还必须有明确、严格的登记、备案、记录、报告流程及管理办法,以使得所有信息能够被公正、客观、如实记录和报告以及合理查询。第三是公开公平的市场定价体系。根据所有权和相关历史记录以及各种登记信息与报告,可以对该信用资产进行定价与估值。定价与估值可能是多元化、多层次、多维度的,也可能是单一的,取决于供给与需求的状况以及具体的管理政策。第四是交易和流通体系。应该让信用资产能在市场上顺利进行交易和流通,实现它的价值,资产变现是很重要的一步,关键的一跃。第五是市场退出机制。信用资产应该可以按照所有者的意愿自由退出市场,这一点也很重要,一个健康合理的资产管理体系,其资产的所有者应该可以自主、自由地支配其资产的状态,决定其资产是否进行交易,可以决定、维护和处置自己的资产,就像房子,房主不想卖的时候,别人能把这个房子的信息拿来挂在网上吗?能把房子卖掉吗?信用也是一样的。但是现在,我们的信用及信息的所有权、登记与记录、定价与评估、信用价值变现、信用资产维护与处置等一套管理制度与系列子体系都还没有建立起来。

  信用是资本,是社会关系与经济交易活动的综合价值体现。社会越进步、越发达,人们信用意识越强,对信用的追求越清晰,越有明确的信用价值取向。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人民越来越富裕,精神文明越来越进步,信用交易规模也越来越扩大,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当代人们共同的追求,人们强烈期望建立良好的社会互信关系,期望有信用就有价值就能获得。

  在传统经济条件下,人们拥有设备、厂房、资金等,才能开展生产、达成交易、获得经济利润。具有实物资本是人们参与经济交易和社会资源配置的必备前提条件,否则就将“出局”。银行发放贷款、商务合作、采购与招投标等最主要就是看实力,看资金、财务、实物资产规模等,只要是规模大、业绩多,就容易获得贷款与合作,就容易或得各种资源与发展机会。

  社会发展了,现在不同了。信用已成为新标准、新要求、新要素。供应商采货、银行放贷、商务洽谈、招投标等,都非常看重信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记录名单的企业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无论企业规模多大、业绩多好,信用不好是不行的。项目资源、资金资源、合作机会都开始向信用好的企业倾斜,具有良好的基础素质诚信度、社会活动合规度和经济活动践约度,才能真正拥有信用资本,才能获得信任,才能参与资源配置。

  在现代信用经济中,社会与市场既按传统的真实资本配置资源,又按信用资本配置资源。信用已经成为一种生产生活要素,与房子、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共同参与社会资源配置。人们凭借自身积累的信用资本,也可以完成借贷融资、生产销售等经济活动,获取相应的经济利润;可以就业与社交、享受“信易游”、“信易医”等先享后付服务,可以获得更多的便利与机会。以前必须靠实物与金钱,现在可以靠信用。信用作为新的资源配置的要素,使社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与普惠。

  信用资本是每个市场主体都拥有的,不能继承、不能转赠,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要靠自己用一生时间一点一滴积累,这是信用资本与实物资本最大的不同,是信用资本的基本特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要遵循信用的基本特征,创新社会治理与信用监管,培育市场,让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积累和提升自己的信用资本,并以此公开、公平地参与社会资源分配,“不以出身论英雄”,不用“拼爹”,让经济更有活力,让社会发展更公平。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正在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文化,信用正在从道德理念转化为有价值的资本,信用产业链正在形成。信用从文化到商品、从定价到流通,新的信用经济运行与创新的社会治理等新规则正在孕育。进一步深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扩大内需的重要前提,是促进社会互信、减少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

  实践中的很多事例已经让我们看到,拥有信用资本才能获得认可,才有交往机会,才能达成交易与合作。拥有信用资本越多,表明该主体获得社会认可的程度越高。在很多情况下,社会各界会用各种办法对信用资本进行评价,实际上就是要确定资格及程度,实质是以信用资本的高低作为门槛或条件,确定某种资质或机会或授信额度等。作为资源配置的新依据,信用资本比实物资本来得更直接,有时甚至可以一票否决。没有信用,就没有一切。信用资本丰富和扩大了社会资源配置领域与手段,弥补和调节了仅以实物资本配置资源的不足与不均衡。

  信用资本由三维构成,信用建设需社会共治

  信用资本是由诚信度、合规度、践约度三维构成的。

  诚信度是信用主体获得社会公众信任的基础资本,表现为信用主体的基本诚信素质,涉及信用主体的道德文化理念、精神素养、意愿、能力及行为,体现的是信用主体的信用价值取向,社会上的一些诚信评价活动就属于诚信度评价这个范畴。

  合规度是信用主体获得管理者信任的社会资本,表现为信用主体在社会活动中遵守行政管理规定、行业规则、民间惯例、内部管理规定的意愿、能力与行为结果,涉及信用主体的一般社会活动,体现的是信用主体在社会活动中的信用价值取向与信用责任。

  践约度是获得交易对手信任的经济资本,表现为信用主体在信用交易活动中遵守交易规则的能力,主要是成交能力与履约能力,涉及信用主体的经济活动,体现的是信用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价值取向与信用责任。

  信用资本构成涉及到信用主体基本素质形成的诚信度、在社会活动中记录形成的合规度、在经济交易活动中记录形成的践约度。因此,信用资本的全面评价应该由社会各方共同完成,包括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媒体、交易对手与合作者、所在单位与同事以及社区与邻里等。信用资本的全面评价由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完成,信用资本的全面提升也是通过全社会智能化共建而提升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智慧社会。在智慧社会中,要综合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信用资本,按照信用资本配置资源,真正实现有信用的人有信用价值,并且能够凭信用价值去获得社会资源与发展机会,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撑,需要信息系统,需要数据体系,需要网络,当然也需要法律与制度。智慧社会的协同共建、智慧社会建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融合,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应该完成的。我们现在就应该开始研究与探讨社会信用体系如何与智慧社会共建共荣,既能各自发挥作用,又能形成一盘棋,打出强有力的组合拳,共同推进整个社会治理体系进步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阶段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不仅仅要基于1.0阶段已有内容深入发展,更应该和我们国家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融入社会与经济发展战略总目标,和我们国家整个战略布局以及“十四五”规划的要求结合,不仅仅局限于当前这个信用建设的范围,要基于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范围。这就要求我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2.0阶段要更加创新,思路更加开阔,内容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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