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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全面开展药品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

发布时间:2021-07-05|来源:中国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推进药品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河北省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药品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加快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全面开展药品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活动。各地要于2021年7月底前对2019年以来本级结案的“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查自评活动,摆出问题、找出差距,明确改进目标,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书面自查报告。省药监局从明年起将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查结果通报全省,并列入省对市药品安全考核内容。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新修订、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出台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和监督等制度建设,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推动形成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保障执法公平公正。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

  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水平。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依法将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对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持证执法,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加强药品领域行政执法,全力保障药品市场秩序稳定。要着力抓好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切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联合惩戒,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持续开展药品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强化检查和稽查衔接,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件线索,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收集和固定证据并制作笔录。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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