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以“放管服”改革、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多举措助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完善。首先是推深做实“互联网+”,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行等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其次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企业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及时记录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市场主体存在的不良行为,并将不良行为记录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进行公示曝光。2018年以来,取消10家投标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对171家投标企业作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限制6家企业在太湖参加投标活动。
二是推行承诺制。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前置承诺制,要求市场交易主体在参与交易活动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声明函》、《项目经理承诺书》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交易活动。
三是强化信用结果运用。按照全市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将多平台不良行为记录内容纳入招标文件规定,并在评标、定标阶段推行“信用评审价”、“信誉评分”、“失信行为核查”,使投标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失信企业在投标时“寸步难行”,有效提高了信誉优良企业的投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