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王勇介绍,近年来,全省交通运输部门以“信用交通省”创建为载体,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并于2020年9月率先在西部省份中进入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行列。
王勇介绍,云南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绿色通道”制度。自2021年4月1日起,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第一批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同时,在昆明、红河、德宏3个自贸试验区实行7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等17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此外,严把大件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状况事前审核准入关,如有违法失信情形,在市场准入、政策优惠等方面对其进行限制。
加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进行“红黑名单”认定,按年度开展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并按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基本形成涵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信用监管制度。对信用等级A 级以上的从业单位给予投标保证金优惠,严禁信用等级为D级的从业单位进入云南公路建设市场。
深入开展交通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对年度行业内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为“差”的109家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督促限期整改。组织相关州市对严重超载货车及28户源头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处理。积极开展信用治超,在昆明市开启非现场执法治超新模式,昆玉高速“电子眼”全天候24小时抓拍超限超载车辆。对17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弄虚作假失信行为进行处理并发布“不良行为记录”。将41个一年内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和责任主体列入“黑名单”,联合省级多个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惩戒措施。按照程序开展昭通某机动车驾驶培训公司等12家企业的信用修复,移出“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
王勇表示,云南始终把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便民惠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形成了目标明确、上下协同、督办跟进的“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机制。通过“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全面归集、校验、审核、公开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截至2021年3月31日,初步建立了19634家从业企业、172.11万从业人员的“一户式”信用记录。同时持续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融入行业治理,在全行业大力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