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约谈采用视频方式进行。约谈指出,山东烟台笏山金矿“1·10”事故发生后,该矿迟报、瞒报事故,严重影响最佳救援时间,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约谈指出,山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深入不扎实,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力,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重大灾害风险不断加剧、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不足、地方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约谈要求,山东省各地区、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明确矿山安全监管各部门职责,以最严责任、最硬措施抓好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谋求一时一地、一企一矿的发展。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联合惩戒、停产整顿、行刑衔接等措施,重拳出击强化执法,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要加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和落后产能关闭退出力度,提高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加快建设一批无人少人智慧矿山,提高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