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法院从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以来,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已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与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会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联合深入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并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和公示曝光。
同时,将信用惩戒引入代表委员选任、村社区两委换届、公务员招考、子女就读高消费学校、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扩大信用惩戒范围,切实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利用各种曝光渠道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仅2019年就将245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8978人发布限制消费令,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27名,对“老赖”形成有力震慑。
2019年,涪陵区法院创建“三员”协助执行机制,组建覆盖全区27个乡镇街道由综治办领导干部担任“协调、信息、调查”协助职责的三员团队,补强协助执行机制。扎实开展“利剑2019·三集中”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依法拘留65人、腾退房屋17处、扣押机动车10辆,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努力破解执行难,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增强社会诚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