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化和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减免抵质押物的信用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地方运用投资、基金等组合工具,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发展和行业兼并重组。
《方案》明确,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量归集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的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及家政企业充分共享金融、税务、司法等可公开信用信息;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开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渠道,按规定提供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份认证、信誉核查、信用报告等信息;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