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医用口罩等防护产品中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无合格证等“三无”产品,销售过期失效防护产品行为。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打击借助网络平台、微商、直播带货对非医用口罩等防护产品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其他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好非医用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93人次 ,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及其他单位327家,查办口罩等医疗器械类案件6起。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涉口罩类疫情防护物资案件10件。
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防护产品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散布涨价信息、虚假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案例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并实行信用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共查办防护物资价格违法案件3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