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使用回收、过期、不合格原料和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产品等防疫防护用品。
二、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无证生产经营药品。
三、严禁生产销售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产品等防疫防护用品。
四、严禁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与人民群众防控疫情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上述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进行曝光,实施信用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12315网络平台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