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信联办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转发了各行业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印发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报送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建立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自职能职责,建立健全“红黑名单”的报送工作机制,强调各单位及时将按标准认定的“红黑名单”信息报送区信联办后推送至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供相关部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使用,推动在评先选优、行政审批、财政性资金安排、公共资源交易、金融信贷审批等领域实施部门联合奖惩。
今后,市中区将加大“红黑名单”管理应用。单位、个人由于违法失信被列入“黑名单”,将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项目审核、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先评优等活动中受到联合限制;被纳入守信“红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优先办理、容缺办理,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信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