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随着铅蓄电池在汽车、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等领域广泛应用,因废铅蓄电池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价值,部分非正规企业和个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屡禁不绝,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四川机动车保有量达1667万辆。其中成都市机动车保有量546万辆,仅次于北京市,位居全国第二。2019年四川出台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政策,铁腕治理废铅蓄电池污染。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介绍,按国家要求,到2020年底,四川废铅蓄电池规范化收集率将达到40%以上。为此,《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提出了推动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绿色发展、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体系、强化再生铅行业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任务。
在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面,2019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依法依规核发了四川首个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许可证,新增14万吨/年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能力,填补了四川省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空白,降低了远距离长途运输的环境风险。
李银昌表示,接下来四川还将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为目标,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规范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有效遏制非法收集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