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持续提高我省市场主体合同管理运用水平,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8日至4月19日止。
二、申报对象
在省内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往年已取得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的公示单位。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成立于2020年4月19日及以前;
2. 2020年至今无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合同(含劳动合同)恶意违约或被强制执行、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3.曾获得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
四、申报材料
申报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由申报单位向住所地县(市、区)或者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材料的电子文档请登陆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amr.jiangxi.gov.cn/,在政务栏下的通知公告中查询下载):
1.《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申报表》(详见附件3,包括申报材料封面、申报表、书面承诺、表一、表二、表三);
2.曾获得任一年度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或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证明1张;
3.2021年、2022年、2023年签订或履行完毕的主营业务合同(每年一份)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有效凭证(如工程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凭证等)。
主营业务合同的三个必备条件:一是合同中的“合同标的”在其经营范围内;二是作为合同标的“物或行为”的供给方;三是在合同履行完后收钱款的一方。
以收款凭证作为合同履行完毕的有效凭证的,以下三种情形须分别提供对应凭证方为有效:一是通过银行账号收款的,须提供银行业务收款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二是通过微信转账收款的,须提供“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三是通过支付宝转账收款的,须提供“支付宝电子凭证”。“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和“支付宝电子凭证”的获取途径详见附件1。
以上材料仅需提供PDF格式的电子扫描件。扫描件要与对应的原件保持一致,并做到内容完整、页面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清晰、便于审阅;扫描件按原件实际大小扫描,并以A4纸规格作为一个扫描页面;所交材料需按以上内容顺序扫描制作为1个PDF文件,并将单位全称作为文件名。
五、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形式和要求的,在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2023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对申报单位的PDF电子扫描件须进行编号且与审核情况汇总表中的序号一致)报送省局。对不符合规定形式和要求的,应当制作《退回申报告知书》并送达申报单位。审核情况汇总表以及《退回申报告知书》(存根)应当存档备查。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作为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有关申报及初审的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大力推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及社交媒体等信息传播渠道,积极宣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对提高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意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多途径动员具备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申报。
3.严格把关,积极服务。积极主动帮助申报单位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要严把初审关,确保源头数据准确无误,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落实。不得随意添加要求以外的无效材料,凡材料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公示资格。
省局联系人:聂招前 联系电话:13607060351
各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