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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4-03-01|来源:央广网    

  

2月18日,南通市召开2024“营商环境提升年”暨《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南通市2024“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方案(“万事好通”3.0版)。据悉,《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开放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以及附则,共七章六十八条。整体内容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立法定位,提出围绕破解市场主体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构建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并着眼发挥南通市通江达海区位特色,聚焦持续提升城市人文吸引力,营造浓厚“亲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长吴燕燕表示,《条例》对于持续优化南通市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

  近年来,南通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以系统思维、扎实举措构建更具吸引力、竞争力、承载力的发展生态。“特别是2022年以来,全市上下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接续2年先后推出营商环境‘万事好通’66条、新66条,2023年12月11日,正式颁布《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统化、法治化推动南通市营商环境优化迈向纵深。”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灵对《南通市2024“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方案(“万事好通”3.0版)》(以下简称“3.0版”)做了详细介绍。

  在精心打造了惠企便民服务持续优化的“万事好通”1.0版,创新实施了政策、政务、市场、法治、人文、开放“六大环境”集成推进的“万事好通”2.0版后,今年,南通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做法,聚焦经营主体诉求问题解决,锚定主题教育成果和专项巡察结果运用,接续提出3.0版十八项突破性、引领性、彰显南通特质的改革举措,推动“六大环境”“再提升”,打通营商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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