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住房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1月11日,我局印发了《贵港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图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贵住建通〔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来,我市勘察、设计、审图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健康和有序发展。
目前《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已届满,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有关要求,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经研究,自2023年11月20日起暂停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审图企业信用评价评级工作,同时暂停运行我市信用评价系统中的勘察设计审图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功能,勘察设计审图企业信用评级评分结果不再应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待我局对《贵港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图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后,再予印发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抽查力度,通过抽查活动强化对各勘察、设计、审图企业的管理。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