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建发〔2021〕6号),在企业自行申报、县区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我局对全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次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本次评价结果有效期至下次结果公布。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3月14日
发布时间:2023-04-06|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根据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建发〔2021〕6号),在企业自行申报、县区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我局对全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开展了信用评价,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次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本次评价结果有效期至下次结果公布。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