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精神,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北京市房山区统计局 北京市房山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以下简称“局队”)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点任务,特制定局队《2022年房山区统计法治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统计中心工作按计划做好相关工作。
2022年房山区统计法治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之年,也是市、区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统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市、区统计改革创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持之以恒抓好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贯彻落实
(一)继续开展《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再学习再贯彻。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引向深入。积极推动《统计监督意见》在各级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强化各级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
(二)加快推进《统计监督意见》贯彻落实。根据《北京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方案》,聚焦主要任务分工,明确落实措施,严格履行统计监督法定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全市贯彻落实《统计监督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全面有序推进全市统计监督相关工作。
(三)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运用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执行落实,推动区内有关部门健全长效机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北京市统计局将2022年作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的“巩固提升年”,房山局队将继续认真总结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经验,积极支持配合北京市统计局统计巡查、调研等工作,固化统计督察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改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四)积极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修改工作。结合《统计法》修订和北京市配套地方性法规制度修订。配合做好《统计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新法新规的意见征集和修订调研工作,及时组织培训解读,确保新法新规的贯彻与落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按照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五)持续强化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要求,坚持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加强对拟签订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登记管理。根据上位法修改情况及“放管服”工作要求,及时清理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继续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实践优势,促进统计工作依法开展,协助解决统计工作中的涉法问题。推动全区各部门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实效
(七)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示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关于统计工作的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不少于12次。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推动统计法律法规教育进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将统计法律知识列为任职培训、晋升培训和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重要内容。
(八)全方位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聚焦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坚持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相结合、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相结合,丰富拓展“以案释法”宣讲内容和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国家统计局、北京市统计局报送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和工作动态,全面反映统计法治建设成效。加大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九)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按照《北京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认真执行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和诚信企业认定标准,加大诚信统计企业典型宣传和激励。评选推荐有关企业参与全市“‘百业万企’共铸诚信文明北京”专项行动,提升“诚信统计”品牌影响力。主动提供信用修复指导,提醒并协助公示期已满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检查效能
(十)持续提升统计执法效能。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为核心,持续加大执法检查。以常规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为主导,以非现场执法模式为补充,统筹推进执法人员、检查单位、执法时间、执法指标“四个全覆盖”。积极利用大数据核查等手段,筛选易错单位、易错指标等,提高执法针对性有效性。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检查调查对象填报部门报表的情况,夯实部门基础数据质量。积极推动跨领域部门联合执法,强化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执法综合效能。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制度,及时组织研究,认真核查处理举报案件。依法查处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统计执法发现问题、严肃惩治的震慑作用。
(十一)深化执法检查结果运用。加大对执法数据的挖掘和转化,建立以执法检查结果评估源头数据质量的长效机制。配合对部门、乡镇(街道)的统计巡查和巡查“回头看”,从执法角度检验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执法部门与业务部门合作,确定执法检查重点,定期向业务部门反馈执法检查结果,查找数据差错根源,分析企业填报难点,推进统计制度修订,为改进统计工作提供可行建议。
(十二)夯实统计执法基础保障。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提高专业人员持证比例,重视人才培养,分层次、有重点开展专业和专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使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对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确保行政处罚更加公平、公正。
五、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十三)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视办、区审计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健全全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的长效机制。按照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会商会审、协调联动制度,及时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共享监督信息,强化统计监督成果运用,推进协作配合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新渠道新途径,不断提高统计监督效能。
(十四)加强对统计执法及行政处罚的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加强对统计执法案卷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统计执法全过程监督和规范化建设,确保实施的各项处罚事项在裁量标准上“一把尺”,改善统计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十五)努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争取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按照行政调解、复议以及应诉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对复议应诉案件工作中普遍问题和重点问题的研究和思考。
(十六)强化法治能力建设。积极推动法治人才培养,结合新时代要求做好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着力提升法治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对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深入研究,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探索破解统计法治重难点问题的路径,为统计法治建设提供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