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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投机交易 国资委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监管

发布时间:2021-02-18|来源:中国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    

  
       近日,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要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以降低实货风险敞口为目的,与实货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与企业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为加强风险管理,国资委在广泛征求中央企业和有关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既有监管制度进行了整合、修订,研究制定了本次《通知》。《通知》严把“入口关”“规模关”“操作关”,进一步明确各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业务原则,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业务监管体系,切实发挥好金融衍生业务促进企业平稳运行的作用。

  《通知》较原有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落实各主体管控责任。二是强化套期保值原则。三是实施分类管控。四是细化风险管控要求。五是严控操作关键节点。六是强化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了套期保值的实质和原则,即以降低实货风险敞口为目的,禁止投机交易;通过增加总量和时点规模双管控,严防超规模交易;通过要求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和业务效果综合评判机制,防止片面追求金融衍生业务单边盈利导致投机行为。

  《通知》提出,建立有效的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内控机制,完善信息系统,强化风险预警,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在监控手段上,要求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在线监测,固化制度规定;在风险预警上,提出采用定量及定性方法及时识别各类风险的要求;在应急处理上,明确处理要求,妥善做好应对。

  针对货币类、商品类衍生业务的不同特点和风险程度,《通知》在业务规模、岗位设置、信息系统等方面分别作了要求。

  《通知》强调要坚持前中后台分离原则,严格合规管理;强调授权审批要求,严防越权违规操作;增加保证金管控要求,规范资金使用,防范资金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日报告、部门月核对、管理层季沟通机制,加强业务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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