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双公示”信息上报工作,提升“双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1月21日,县发改局召开“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鲁发改信用〔2020〕1274号)等文件精神。与会单位汇报交流了本单位双公示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会议要求:一、各相关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上传至“信用中国”网站。二、专人专责,严格按照“双公示”信息填报标准和报送时限要求报送信息,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