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布第三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典型单位的通知
鲁交法〔2025〕1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的指导意见》(鲁交法〔2020〕5号)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全省第三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等工作的通知》(鲁交法函〔2024〕8号),经评估验收,确定济南市钢城区等28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为第三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典型单位,名单附后。
希望各典型单位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