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宣威市文旅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宣威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企业信用提升为主线,以信息归集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约束惩戒为重点,以“信用+监管”为抓手,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托,切实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守护好市民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助力宣威市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制定信用监管制度。宣威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宣威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将宣威市文旅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等级划分并进行动态管理,培育文旅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意识,从源头上抓好安全隐患治理。
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宣威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文旅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对于信用良好和较好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于信用风险一般和较差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于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三是加强信用宣传引导。宣威市文化和旅游局结合日常检查工作,深入企业开展信用制度宣传工作,引导文旅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推行信用修复“三次告知”模式,及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点对点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下一步,宣威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扎实推进文旅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大信用培育力度,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细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安全监管机制,持续打造优质安全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