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巴中市2023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告
为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参评企业申报自评、市县两级审核、初评结果公示、企业申诉复核,形成评价结果。目前,2023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已经市生态环境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同步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公众服务平台”(http://103.203.219.138:18081)予以发布,并向社会公开。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