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送并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885号)、《怀化市关于运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应用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单位在政府采购领域充分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通过登录怀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综合运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怀化市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领域对市场主体开展差异化监管措施。经梳理核实,2023年共有19370家市场主体位列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中,其中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主体1001家,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主体家18246家,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的主体123家。
二、应用成效
自依托国家公共信用评价综合结果及怀化市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日常行政监管过程中以来,截止到目前我单位在2024年共计抽查检查6个批次,共计124家企业。抽查信用等级为B级的24家,等级为C级的98家,等级为A级抽查2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未检查不合格相关行为。
在整个监管过程中实施了以下差异化管理:对于信用等级A级的,适当减少安全抽检频次,降低“双随机、一公开”占比,在评优评先、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信用等级B级的,实行常态监管,根据日常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一般频率监管;对于信用等级为C级的,建立预警机制,实行严加监管,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占比,提高日常巡查监管和监督抽查频率。
三、典型案例
我单位在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通过怀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A”,我单位相应减少对其的监督检查频次,以激励企业持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我们期望通过此举,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同时鼓励企业继续强化诚信经营,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