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组织和参与“武汉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武汉消费券”等违法信息,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
二、严禁商户借促消费之机变相加价,哄抬物价和虚假宣传,商户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签订《商户促消费诚信经营承诺书》,不得以充值、预存方式核销“武汉消费券”。
三、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商户将立即取消参与“武汉消费券”核销资格,对于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抢券资格。同时,将提请有关部门将违规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欢迎广大市民对“武汉消费券”投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或联系武汉市商务局“武汉消费券”工作专班:82790828、827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