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机制,是失信主体解除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守信意愿,向市场和社会释放包容性和正能量。旗发改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新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为失信主体打开救济渠道,促进企业遵纪守法。
为引导和服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回归诚信,1月28日,旗发改委开展为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宣传活动,集中修复一批应修复而未修复的失信信息。结合我旗实际,明确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力争到2月30日前,全旗企业信用修复率达到 90%,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各单位对我旗企业信用修复对象存量进行一一核查,建立修复台账。并向全旗企业发送信用公益短信,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 把“要我讲信用”变成“我要讲信用”。
下一步,旗发改委将继续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修复工作,及时推送符合条件的信用修复申请,更新失信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更优服务,创造更优环境,当好更强后盾。